【聚焦两会】人大代表建议:加快制定药师法

发布日期:2017-03-17 10:09:51

据“2015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”和“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”2017年2月发布的数据,我国现有40余万医疗机构的药师和41.35万执业药师。然而,这80余万药师依然处于执业无法可依的尴尬地位。

黄志明等代表认为,医疗团队中,医生的职业行为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规范;护士的职业行为有《护士条例》规范,而《药师法》却长期难产。相关法律法规也未就不同药师队伍在管理主体、资格准入、职责权限、人员配备、继续教育给予明确统一的规定,导致我国药师管理法制形成“上位法模糊、下位法冲突”的局面,药师难以发挥作用。

由于药师人力资源不足、能力欠缺,用药服务和管理不能到位,患者用药教育不足,致使药品治疗效果欠佳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高,造成了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。

“合适的价值回报是规范药师执业行为的重要保证。”黄志明等代表表示,2015年以来,我国公立医院已陆续取消药品加成,但并未出台药事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,各地陆续发布的“医疗服务价格调整”相关文件中,也未能体现药师为患者实施药学服务的技术价值。

同时,我国社会药店依然停留在传统的依靠药品销售数量的商业模式,药师的技术服务价值没有体现。

基于上述原因,黄志明等15名人大代表建议加快制定并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》,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,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和责权利,保障合理用药和百姓的用药安全。

药学服务收费,施行执业药师业务规范,已经在路上

2016年9月10日,全国性的《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》终于正式发布。此次《共识》的发布,进一步强调应尽快落实国家医改文件中提出的增设药事服务费,明确学科发展导向,最重要的是明确了药事服务费的定义和意义,并对我国药学服务标准及收费提出较为详细的建议,包括与临床药学相关的专科药师药学服务、TDM监测结果的分析标准、药物基因组学检测药师个体化指导服务成本等等。对于临床药师和普通药师而言,这的确是利好的消息,《共识》的出台也可以更好的体现出他们的专业价值。

《执业药师业务规范》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《规范》的初衷是希望全国医药领域相应的行业专业性组织机构、广大执业药师和所在的执业单位能够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并自觉践行。增强执业药师和执业单位自律意识,引导社会药店和执业药师向专业服务转型,发挥执业药师作用、促进药学服务开展,尤其在激励执业药师完善知识结构、佩戴执业药师徽章上岗、展现药学服务技能等方面呈现出新的气象。

这些都是我国药事服务方面的进展,这一切也为以后药师法真正到来奠定了一定的基础,当然,需要我们做的还有很多。

药师法,究竟还要等多久?

2016年4月,中国政府网发布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。《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》里的“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,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立法项目”中,药学人员比较关心的《药师法》(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)已被正式列为研究项目提上日程。

而在今年的全国“两会”上,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等15名代表建议,缩短《药师法》立法过程,早日实现全民健康的战略目标。因为按照常规推进,《药师法》立法尚需要5-10年,但我国的合理用药和百姓的用药安全不能再等待5-10年。

黄志明等15位代表的建议,实实在在反映了所有药师的心声。虽然我们知道立法道路任重而道远,但还是希望真正的药师法早日出台,不要让我们等太久。